信市统[2015]77号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整体推进年。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信政文〔2014〕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全市统计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计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总要求,以行政执法职权规范化、执法队伍规范化、执法方式规范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和执法保障规范化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整改提升,整体推进全市统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为信阳统计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执法职权规范化 一是全面梳理执法依据。根据《统计法》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赋予的行政职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分门别类进行梳理,逐项列明设定的法律依据,汇总形成部门行政职权目录报本级政府,并在统计外网公开。二是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市、县(区)两级统计执法部门要对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涉及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条款,进一步予以细化、量化,并报送本级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审查,对审查后的裁量基准要按照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予以公布实施。三是规范委托执法模式。市(县)、区统计执法部门要对本部门委托执法情况进行清理规范,对没有合法依据的要予以纠正;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依法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并将委托行政执法单位、受委托组织、委托行政执法事项等依法向社会公告。受委托组织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执法单位名义执法,并向委托单位定期报告执法情况,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二)执法队伍规范化 一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市(县)、区统计执法部门要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汇总形成本部门执法人员目录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市局法制机构要建立健全全市统计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接受群众查询和监督。二是规范执法人员言行。各级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信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在仪表上做到衣着整洁、仪容严整、姿态良好,在行为上做到举止端庄、服务热情、依法公正,在语言上做到谈吐文明、用词恰当、礼貌待人。三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个人年度考核、任职晋升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重要依据纳入执法人员档案,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 (三)执法方式规范化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市局和县、区局要在2014年重点领域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行政指导相关制度,制定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完善行政指导法律文书,在不断积累行政指导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写《行政指导案例选编》。二是认真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在保障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市(县)区两级统计执法部门要认真服务好统计调查对象,及时宣传统计法规,使依法统计落到实处。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流程网上运行和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进一步健全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系统。 (四)执法程序规范化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市、县级统计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在统计执法程序上必须规范,在调查、取证、立案各环节必须按规定办理并认真听取统计调查对象的陈述和申辩,根据相对人的要求,需要听证的必须组织听证,在内部审查审批、送达、执行等执法环节,要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实行案件责任追究制,谁办案谁负责。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市、县两级统计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填写要求进行规范,编制行政执法文书样稿。以行政处罚案件为例,统计行政执法文书样稿应当包括:执法检查通知书、立案审批表、询问笔录、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听证会通知书、听证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催缴通知书、缴纳罚款批准书、文书送达回执以及结案审批表等格式文书。 (五)执法监督规范化 市县两级统计执法工作要在两级统计机构行政执法和服务型执法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市局监督县(区)局办案,并发现未履行法定职责的或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当的,应当进行立案调查,提出责令其限期履行或撤销的处理意见。 (六)执法保障规范化 市县两级统计部门要保证行政执法队伍相对稳定,适应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保障,努力改善行政执法工作条件,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市县两级统计部门要制定本单位的具体活动方案。 (二)实施阶段(6-8月)。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按时完成各阶段部署的各项工作。 (三)检查阶段(9月)。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市局于9月上旬完成对县区考核验收工作并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通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推动本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该项工作列入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对系统的活动部署情况、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不按时或者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营造良好氛围。市县(区)统计部门要根据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特点和要求,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有针对性的在执法信息公开、政策法律解读、便民服务举措等方面提高宣传实效,对统计上失信企业及时曝光。让全市广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深刻理解和掌握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义和要求,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府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心和效果,增强配合行政执法的主动性,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信阳市统计局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