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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统计局关于无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的说明
时间:2017-03-30来源:佚名 作者:佚名 点击:努力统计中...

信市统字[2017]54

 

信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通知》(信政办明电〔201744号),我局以2015年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底本,认真比对2015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历次取消、调整的权力事项,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未发现本部门有需要取消调整的权力事项。

我局承诺: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按《信阳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政办〔2015159 号)要求,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解释和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转移等权力事项调整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权责清单,并确保调整后的权责清单落到实处。

 

 附件:信阳市统计局行政职权目录

                

 

 信阳市统计局

                                                   20170320

 

信阳市统计局行政职权目录

 

 

 

 

部门:    (公章)

序号

类别

职权名称及数量

调整意见

行政许可

0

 

1

行政处罚

5

 

1

 

统计调查对象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

保留

2

 

统计调查对象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

保留

3

 

经济普查对象拒绝或妨碍调查,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未按时提供有关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处罚.

保留

4

 

农业普查对象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资料的;未按时提供与农业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拒绝、推诿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农业普查执法检查的;在接受农业普查执法检查时,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处罚。

保留

5

 

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处。

保留

行政强制

1

 

1

 

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保留

行政征收

0

 

1

行政给付

0

 

1

行政检查

1

 

1

 

统计监督检查

保留

行政确认

0

 

1

行政裁决

0

 

1

行政奖励

1

 

1

 

对统计人员或者集体给予奖励

保留

财政专项资金分配

0

 

1

十一

行政服务

0

 

1

十二

其他职权

1

 

1

 

市政府部门公布统计数据备案

保留

 

合计

5

 


 

附件:

行政职权动态调整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

序号

调整前

调整后

备注

职权名称

(含子项)

职权类型

实施依据

职权名称

(含子项)

职权类型

实施依据

 

 

无变动

无变动

无变动

 

   填报人:张国强                 审核人: 杨稳           填报时间:201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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