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统计有效服务决策、服务发展、服务社会公众的基础。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对夯实统计基础,规范统计行为,提高数据质量,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而现实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诚信信阳和社会信用体系战略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信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6-2020年行动计划》的要求,以推进各级统计机构、统计调查、服务行业和统计调查对象的信用建设为重点,通过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全社会统计信用意识和统计诚信水平的提高,为全市统计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基本原则
㈠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加快我市统计信用规章制度建设,依法规范统计信用管理和信用服务,保障信用信息安全,建立健全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充分保障守信者的合法权益。
㈡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努力在行业统计信用建设和企业统计信用建设等关键领域率先推进。从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调查服务行业两个层面入手,建立覆盖全市的统计信用信息系统,为统计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和应用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
㈢互通同享,强化应用。积极推广统计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统计信用信息逐步实现与政府社会信用信息的公共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的协同共享。通过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提高社会统计诚信意识和统计诚信水平。
三、建设目标
2016-2020是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和全面实施阶段。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基本建成与我市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统计信用体系,形成统计信用规章制度较为完善、统计征信体系有效运转、统计信用服务市场规范有序、统计诚信文化普及繁荣、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水准显著提升的局面,在统计领域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良好信用环境。
——从2016年开始逐步建成覆盖全市的统计信用体系。统计信用基础性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建立并得到完善,覆盖全市的统计信用体系数据库建成并逐步完善,实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对接和数据交换。加强行业内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建立统计机构和调查对象统计信用档案并依法公开。统计信用信息在统计管理工作中得到应用,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加强统计信用工作指导、持续深入开展统计诚信宣传教育与培训,全面提高统计机构、统计调查对象的信用意识和诚信水准,诚信统计建设取得进展。
——到2020年建成比较完善的覆盖全市的统计信用体系。建立体系完善、法制健全、监管有力、分工明确、运行安全、功能齐备、服务高效的统计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通过统计信用管理与社会信用管理的融合,探索引入社会中介参与统计信用等级管理,从而实现统计信用管理的社会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有效运行,全市统计诚信意识普遍增强,诚信统计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四、重点工作项目
㈠建立统计信用制度标准体系
分阶段、分步骤研究确立统计信用法制建设的整体思路和框架结构。建立健全信阳市统计信用管理制度,制定统计信用等级管理、统计失信严重程度分类、统计失信惩戒和诚信褒奖、统计信用信息记录和发布、统计信用市场培育和监管等具体规范,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㈡建设和完善统计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建立覆盖市、县(区)的市统计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归集全市范围的统计信用主体信用记录,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信息归集机制,逐步实现调查对象征信全覆盖。开发和完善与省公共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端口,实现数据库对接和信用信息数据的交换共享。从向市公共信息平台提供全系统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做起,依法有序地向社会公众和省公共信息平台公开信用信息,实现对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的联奖联惩。
㈢建立统计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
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信用信息应用,提供信息服务。逐步拓宽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反映统计领域的信用建设水平,探索建立统计信用监管模式,将政府行业内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统计信用投诉举报等制度。
㈣深入开展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
不断提高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应用水平,把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逐步嵌入到日常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流程中。制定在统计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审查的制度及具体办法,通过推广统计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促进统计信用信息与其他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形成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㈤推进统计政务诚信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履行行政行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完善政府服务承诺制和行政问责制,规范统计行政行为。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机关运转更加规范协调、办事更加公正透明、工作更加高效便民。加强公务员守信道德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法律和诚信意识,发挥政府部门诚信建设的示范作用。
㈥加强系统诚信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本系统的诚信宣传教育与培训,大力培育统计信用文化,增强调查对象和统计从业人员的统计信用意识。褒扬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惩戒和公示重大违法失信行为,促使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从业人员努力做到信用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出假数,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升政府统计的公信力,切实维护政府形象。
五、保障措施
㈠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关系到统计的生存与发展,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统计信用建设作为统计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抓手,科学规划,统一行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全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市统计局成立全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全市统计信用管理办公室,负责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牵头协调等日常工作。
㈡制定工作计划,突出任务落实
在科学规划全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目标的基础上确立分阶段工作目标,制定工作目标和任务措施,并将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全市统计系统重点工作安排,建立自上而下的目标责任体系。各级统计部门要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进度要求和标准,制定并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每项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㈢加强基础保障,确保目标实现
抓住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良好发展机遇,开阔思路,创新发展,在落实工作的重点、难点上下功夫,寻找突破口,大胆改革和实践。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从健全机构、充实力量、落实经费等方面做好工作,提供条件,满足信息系统建设和信用管理工作等需要,为全面实现各项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确保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