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豫统办文〔2016〕42号文件要求,市统计局党组在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并组织科以上干部认真对文件进行了学习。为使该项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统计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及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素质,促进我市的法制建设,根据局党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统计工作的特点,有组织、按步骤地进行了《条例》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将此次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保障
局领导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作为统计局一段时期的主要工作抓紧、抓实。以“两学一做”为总体要求成立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任《条例》宣传小组成员。根据统一布置,结合我局特点专门制定活动方案。根据方案深入社区、企业开展《条例》宣传和送法活动。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学习《条例》宣传活动
1、组织全体人员对《条例》进行了全文学习,使全体人员知道颁布实施《条例》对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学习,统计局领导班子进一步明确了统计系统依法行政的新要求,首先要加强统计系统执法队伍建设,做好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强化对统计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执法过程、事件处理等方面的系统培训;其次要规范统计系统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2、宣传《条例》的基础上,大力宣传统计法。在搞好宣传《条例》的同时,结合统计法规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条例》内容,同时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各支部各党小组进一步加强学习《条例》内容。
三、突出特点、注重宣传效果
结合统计工作的特点,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作为重点,在行政指导统计服务上下功夫。深入企业基层宣传贯彻统计法律,使基层人员真正做到知法、懂法,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源头数据的质量。
在此次的《条例》宣传中,信阳市统计局虽然积极地采取了一些宣传措施,并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离省局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把《条例》宣传及《统计法》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