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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7-07-05来源:市统计局 作者:市统计局 点击:努力统计中...

2017年信阳市统计局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信阳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统计局概况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信阳市统计局设13个内设机构,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信阳市城市经济社会调查队、信阳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信阳市普查中心和信阳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5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领导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信阳市统计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66人;在职职工97人,离退休人员39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开展常规统计调查和统计监测评价;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开展人口抽样调查;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完善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着力深化重点领域统计改革;落实好国家统计局部署的企业“一套表”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全市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组织实施社情民意调查;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开展畜牧业抽样调查,对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高质量服务。

四、信阳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信阳市统计局机关本级

2、信阳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3、信阳市农村经济社会调查队

4、信阳市普查中心

5、信阳市统计局数管中心

 

第二部分

信阳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统计局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613.97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1613.97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3.16万元、增长31.13%,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市统计局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613.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13.9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统计局2017年支出合计161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38万元,占66.6%;项目支出539.59万元,占3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613.97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383.16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工作任务。

我局2017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13.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3.54万元,占年初预算86.3%。统计信息事务(款)1393.54万元,占年初预算86.3%,主要支出项目包括:1行政运行(项)399.9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机关的基本支出;2事业运行(项)454.05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3、专项统计业务(项)117.7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信阳市服务业统计调查等任务;4、统计管理(项)39万元,主要用于局网络安全运行维护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5、专项普查活动313.39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及投入产出调查、第四次经济普查筹备工作;6、统计抽样调查(项)69.5万元,主要用于畜牧业抽样调查及城乡一体化抽样调查等任务。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77万元,占年初预算7.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12.23万元,占年初预算7%,主要支出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8.5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费用;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3.66万元,主要用于我局缴交养老保险的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4.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4.1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缴纳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抚恤(款)0.4万元,死亡抚恤(项)0.4万元。

(三)医疗卫生支出()41.46万元,占年初预算2.6%。医疗保障(款)41.46万元,占年初预算2.6%,主要支出包括:1、行政单位医疗(项)31.14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障;2、事业单位医疗(项)10.32万元,主要用于局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障。

(四)住房保障(类)支出62.2万元,占年初预算3.9%。住房改革(款)支出62.2万元,占初预算3.9%。住房公积金(项)62.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方面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4.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9.0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03.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统计局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6.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同上年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全部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6 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局车改后经审批留用一辆公务用车,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46.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同2016 年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统计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16年统计经费预算安排1613.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信阳市统计局机关、信阳市城市经济社会调查队、信阳市统计局普查中心等5个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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