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信阳市统计局
信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 18 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29万个,从业人员9.97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11.5% 和52.3%。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28.5%,零售业占71.5%。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28.9%,零售业占71.1%(详见表4-1)。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2%,外商投资企业占0.01%。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7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19%,外商投资企业占0.004%(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0.6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20.6%。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0.53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0.11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7.0%和137.6%。负债合计155.3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75.7亿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146个,从业人员3353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87.2%和43.2%(详见表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3.2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41.4%。负债合计306.4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7.04亿元(详见表4-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0.11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29.4%,从业人员1.71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14.1%。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8.5%,餐饮业占71.5%。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9.1%,餐饮业占50.9%(详见表4-6)。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外商投资企业(详见表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4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9.3%。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90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51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7.9%和16.6%。负债合计21.51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26.18亿元(详见表4-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183个,从业人员14066人(详见表4-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5.3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4.66%(详见表4-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3.6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7.0%。负债合计28.4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6.02亿元(详见表4-11)。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116个,从业人员997人(详见表4-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3.1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44亿元(详见表4-13)。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273个,比2013年末增长222.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17个,物业管理企业739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65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60.4%、345.2%和453.0%。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35922人,比2013年末增长29.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0769人,比2013年减少3.0%;物业管理企业11406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22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153.8%和175.9%(详见表4-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964.1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9.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938.61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7.22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39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5.9%,360.4%和204.5%。负债合计702.6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6.01亿元(详见表4-15)。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945个,从业人员4265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41.2%和420.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3.2%,商务服务业占86.8%。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2.2%,商务服务业占87.8%(详见表4-1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个数和从业人员人数,均为内资企业(详见表4-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0.7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25.2%。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05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0.73亿元。负债合计62.0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7.13亿元。(详见表4-18)。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