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信阳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严守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党组书记、局长潘旭主持并讲话。
会上,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及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等有关内容。3名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研讨主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克服脱离群众危险的重要保证。
会议强调,统计干部要把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落到行动上,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原则,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严守统计制度规定,推进统计调查、数据分析、趋势预测、统计监测等重点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统计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和工作成效。
信阳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