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就“五经普”与“四经普”相比的主要变化解读如下:
一、“五经普”新增了哪些内容?
1、统筹开展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同步收集经济普查的经济总量数据和投入产出调查的结构数据,将数据进行比对,评估调查数据间逻辑关系的协调性、匹配性,实现经济总量数据和结构数据的有效衔接。
2、开展数字经济调查。调查范围为属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标星号行业。同时用“信息通讯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代替“四经普”“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增加了相关指标,增加了规下企业填报范围。
3、增加主要业务活动营业收入调查。所有规模以上企业按主要业务活动从大到小顺序,填报非工业营业收入,且填报的规模占比达90%上。
4、加强规下能源及生石灰生产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在“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中填报“是否生产能源产品(如原煤、天然气、火力发电等)”、“原煤生产量(吨)”、“是否生产生石灰”、“生石灰生产量(吨)”4个指标。
5、加强限下批零住餐商品销售类值及网络销售等调查。在批发零售行业,增加了“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家用电器、音像器材及通讯器材类零售额,家具、五金电料、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零售额,其他未列明商品类零售额”5个类值指标,在住宿餐饮行业,增加了“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客房收入、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2个指标。
6、完善园区统计。在调查单位基本情况中增加“园区名称、园区代码”指标。
二、无固定场所单位有哪些处理原则?
电子商务平台内的自然人经营者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归入其行政登记住所(注册地)所在的县级区域的普查范围。
对于无固定场所、正常缴纳增值税、且能够填报普查表的单位,有证照的按照证照登记,无证照的按照个体经营户登记。允许将行政登记住所(注册地)视同其实际经营地。
三、个体交通运输户有哪些处理方法?
道路货物运输(行业代码543)个体经营户不再特殊对待,不单独进行抽样调查,和其他个体经营户一样参与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
四、个体户清查表有哪些变化?
营业收入区间设为:200万元以下、200-500万元、500-1000万元、1000-2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
五、个体户抽样有哪些方法?
划分为全面调查层和抽样调查层。
全面调查层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经营户、单位清查中“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或者“预计今年营业收入”等指标达到一定规模的个体经营户、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个体经营户,对“全面调查层”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
抽样调查层把个体经营户分为5个专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按照各专业分别计算所需样本量,抽选2%的普查小区,再对其中本专业所有个体经营户进行调查。
六、财务指标进行了哪些变化?
新增和调整了一套表企业部分财务指标。非一套表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增加2个指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指标由四经普31个增加到42个。
七、部分规下企业研发活动情况如何填报?
在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普查表中的“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中填报“研究开发人员合计、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当年形成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来自政府部门的研究开发经费、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9项指标。填报范围:规模以下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单位。
八、普查方式有什么改变?
一套表单位即填即审,上报前完成初审。入户调查的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员现场执行数据审核,现场核实修改发现问题,按要求填写情况说明,经普查对象确认后,在线上报普查数据。
九、“五经普”有什么新的应用技术?
推进采用企业自主填报、移动小程序数据采集等新技术。自主填报单位,可使用电脑、手机填报普查表,未能填报的单位要上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