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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统计局2024年度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4-03-29来源:信阳市统计局 作者:法规科 点击:努力统计中...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统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河南省统计局统计执法随机抽查制度》,现将信阳市统计局2024年度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发布如下。 

一、抽查对象

根据相关要求,随机抽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所有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及有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企业(单位)。具体检查专业、检查指标见附件。同时,抽查应结合监管对象信用等级和风险分类,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二、抽查事项

信阳市统计局依据统计法律法规赋予的统计执法检查职责,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对象,对下列内容进行执法检查:(一)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二)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三)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四)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三、抽查对象的确定

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随机抽取统计执法检查对象、统计执法人员。

(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组构成:由市局一名班子成员任组长,随机抽取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及若干名专业人员组成。

(二)今年拟在全市四上企业中按照各专业1%的比例随机抽取。

(三)除有重大统计违法嫌疑外,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3年内对已检查过的不再重复抽查,但抽查过且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可随时进行“回头看”。

四、检查时间

本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拟于9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程序

(一)发出通知并做好相关准备。提前发出检查通知,同时检查组做好检查前的相关资料、联络等准备工作。

(二)培训检查人员。检查组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检查前集中培训,学习检查程序、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方法,明确工作纪律及要求。

(三)召开见面会(座谈会)。检查组到达被检查县区,召开见面会,向所在地地方政府、统计机构通报检查目的,提出开展检查的具体要求。

(四)现场检查。检查采取实地核查方式进行,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填写现场检查表,并由被检查单位法人或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五)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按“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地方和单位进行整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按照工作安排,进一步强化部门沟通和人员培训,积极参与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规范执法

要增强斗争意识,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循统计法律法规和抽查工作方案要求,细化执法工作流程,统一执法文书样式,严格执行《河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1》,依法依规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确保过罚相适应。

(三)遵守纪律

检查组执行工作计划范围内的任务,不得干涉抽查地区和抽查对象的正常工作。抽查人员必须依法进行检查,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工作纪律,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2024年度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范围.doc

附件2:信阳市统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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