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统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开展,贯彻实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信阳市统计局决定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3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结合我市统计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联合抽查检查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
二、抽查检查对象及内容
抽查对象: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及有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企业(单位)。
抽查内容: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信阳市统计局依据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确定抽查事项。
三、抽查时间及方式
2023年9月中旬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执法人员,9月底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
四、抽查程序
(一)检查准备。联合抽查部门应结合此次抽查的检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内容,确保检查工作不缺项。检查人员在实施抽查前,应当查询市场主体在本部门备案信息,核对相关信息是否一致。检查人员在抽查过程中可以与检查对象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预约检查时间,同时告知企业应当提供的备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台账报表、相关证明材料等,并且要求检查对象相关责任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二)检查措施。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将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进行,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要一次性完成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三)检查结果处理。检查完毕后,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载于市场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需立案调查的,应当自调查处理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资料保存。抽查工作结束时,各单位执法人员要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将相关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保存期限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协调配合。联合抽查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加强部门间的密切协作,切实做好此次抽查工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二)明确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联合抽查部门务必明确 1 名联络员负责组织协调此次联合抽查工作,并及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完成本单位抽查事项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