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信阳市统计局在河南省统计局和信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注重法治队伍建设,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信阳市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重要统计文件精神
推动市委、市政府在2020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的基础上,于本年度再次分别开展专题学习,传达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精神,切实增强从政治高度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极大危害性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组织学习,传达贯彻《监督意见》精神,增强统计法治意识,依法统计,精准求实,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各县区均已开展了相关学习活动,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传达到位。
(二)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制定2022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以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落实好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工作,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结合“三会一课”、专题讲座、各类培训会等平台,对全体统计干部职工开展深层次的法治理念培训;在各类数据检查、实地调研过程中,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提高企业自觉提供真实统计数据的意识;以宪法宣传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公众统计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学统计法、懂统计法、守统计法”的浓郁氛围。
(三)严格推进统计执法检查
2022年6至8月,信阳市统计局组建了由分管领导带队,法规和各专业、各岗位统计人员为成员的统计执法检查组,分三个批次对全市八县两区133家企业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活动,涵盖工业,固投,批零,服务业,能源,劳动工资,建筑业,研发,房地产等领域。
现场检查活动结束后,检查组认真梳理总结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甄别核实,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停产企业,要求相关县区负责人及时做好退库处理;对于发现的统计数据失真企业,按照所属辖区,要求相关负责同志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责令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市局;对其中9家达到统计法律法规处罚标准的违法企业,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加强震慑力度,发挥警示作用。
(四)健全统计监督体系
强化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同配合,实现精准对接,推动统计造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向巡察机构提供对被巡察地区(单位)开展统计监测评价、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重要问题线索。信阳市委巡察办印发《关于建立市委巡察办与市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推动统计监督机制发挥更好作用。
(五)积极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组织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对全市乡镇级政府和部分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进行了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检查验收。从检查结果来看,全市统计基层基础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乡镇级政府和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能严格按照要求建立统计制度、规范统计资料、保障办公设备、依法独立上报数据、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六)组织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
以文件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国家局、省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部署视频会会议精神。同时,召开信阳市统计系统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部署会议,结合信阳实际制定《信阳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成立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落实责任分工。推动市政府第八十九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传达全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要求切实做到“四个必查”,组织开展“三个一批”。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依法治统氛围营造不够。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曝光和警示教育力度不大,运用自媒体、新媒体等载体进行统计法治宣传较少。
(二)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全市仅有23人持有统计执法证,均为兼职人员。潢川、息县、固始、新县4个县统计局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不足2人。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完善约束机制,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同步部署推进,按要求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上报2022年度述法报告。
四、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信阳市统计局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促使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拓宽统计普法宣传深度广度
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其统计法治意识,确保统计工作能排除外界干扰,真正做到独立统计,依法统计;加强广大统计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做知法、守法、护法的表率;加强对广大统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能够了解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自己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自觉、依法配合统计部门的工作。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面对不同对象、在不同时间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尤其在趣味性和实效性上下工夫,营造依法统计、真实统计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防统计弄虚作假
完善规章制度,充实执法力量。加强对统计专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建立一支既懂统计法律知识,又熟悉统计业务知识,还具备较高政治素养的统计执法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全市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在认真抓好统计执法业务学习培训的同时,更加重视在统计执法实践中的传帮带。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开展上下联合执法,有效地为基层培养一批统计执法骨干。
严格统计执法,对违反“四条红线”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通报曝光,发挥好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对调查企业统计违法处罚力度,形成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营造诚实报数光荣、失信造假可耻的良好风气。
(三)将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把宪法、统计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做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学习培训。
强化科学决策保障。坚持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把依法行政贯穿到统计管理的各个领域、环节,解决管理和自身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使统计行政决策、管理日趋科学、民主。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相关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挥积极作用。
畅通违纪违法举报渠道。动态更新统计违法举报渠道,进一步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制度,畅通检举统计违法现象和弄虚作假行为的渠道,对涉嫌违法的各类线索认真进行登记,及时核实查办,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规范涉企统计执法行为。从严控制涉企执法检查,坚持执法计划报备和重大处罚案件备案,在执法过程中坚持说理式执法,案件处理严格执行“容期整改”、“首违不罚”,最大化地发挥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作用,引导企业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加强统计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实现统计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过程和行政处罚信息“三公开”,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