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务公开总结报送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收费情况、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工作思路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 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真实统计、优质服务、活力团队”的总体定位,以打造透明高效、服务民众、安全规范的综合性信息平台为目标,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7 条,通过官方网站、电视台、微博微信新媒体、重要活动、编印统计资料等方式公开政府统计信息352条。现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年专门召开会议,进行总结和布署,持续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一是根据人员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强化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署实施,具体工作人员谁制定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体系,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安全性。二是由分管领导牵头定期召开由局办公室、综合科、法规科、人事科、数管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自查互纠会议。对照职能和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进行自查互纠,查找漏洞,总结经验,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针对性、全面性、准确性。三是专门设立信息申请受理点,并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每天定期浏览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收取查看电子邮件,及时受理和回复信息申请。同时局分管领导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参加了省、市举办的各种信息会4次,并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得到了提升。
(二)落实规定,期限公开。市统计局不断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完善了信息发布、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信息发布奖励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全方位规定了信息发布流程及期限和要求,按照法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统计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畅运行。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发布了信阳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事项、申述程序等进行了适时调整与完善,且做到及时更新。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信息制作—审核—领导签发—上传平台”的程序,确保公开的信息安全规范可靠。
(三)主动公开,形式多样。市统计局坚持“优质服务,便捷高效”的原则,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充分运用《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载体发布统计数据,让社会公众随时能够了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二是充分依托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市统计局外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三是与信阳广播电视台、信阳日报社、信阳晚报社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年初在信阳日上发布了《2017年信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时发布了《信阳市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结果公报》,通过新闻通稿的形式积极向信阳日报、中国信息报投放稿件20余件,树立统计良好形象。四是创新公开方式 。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等手段宣传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知识,强化政策宣传,为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顺利开展打好宣传攻坚战。五是充分利用第八届统计开放日、普法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印发宣传手册,悬挂横幅以及设立宣传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查的内容、目的和统计法律法规,提高到群众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统计氛围。
(四)及时办理,优质服务。依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了市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最大限度满足公众需求,提高政府信息的公信力、透明度和服务意识。对通过统计信息网、信函、传真以及当面申请等方式收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接到依申请公开请求后认真做好登记,并对内容进行分析、梳理,根据申请人的要求给予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部分涉及保密、或者不宜公开的信息,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不属于市统计局职权范围内的及时告知了申请人,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及时告知了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确保申请人满意。一年来,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7过微博微信公开信息57条。受理社会各界人士电话、传真、咨询300余人次,上门咨询近100余人次,网络申请86次。全年严格按照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全部进行无偿服务,热情、周到、及时高效的服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五)严格审查,保守秘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谁承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要求各单位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实行“自审”和“送审”相结合的逐级审查制。提供信息的单位首先对所提供的信息是否涉密和能否公开进行初步审查,再交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人员进行最终审查,分管领导签发确认,实现信息发布单位、专审人员,分管领导为主的三道保密审查关卡,确保公开的信息不失密、不泄密,有效的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市统计局不断提高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7条。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统计开放日、印发统计资料等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数达到352条,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再创新阶。
(一)政府网站、信阳统计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强化。2018年,通过政府网站、信阳统计外网公开信息306条,公开栏目公开2017年度财政预算情况,市统计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统计局行政职权运行图情况。
(二)围绕政务公开要点公开。制定《市统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及实施方案》,及时公布统计制度改革、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动态。一是紧扣重点业务的重点公开。以深化“三公”统计改革、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等重点统计工作加大公开力度。二是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等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信阳市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公布《关于统计违法举报工作的制度》,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公开和解读,增强公民统计法律意识,提高统计公信力。三是做好统计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力度。
(三)统计资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手段不断优化。2018年,我们在定期向社会公开《信阳统计年鉴》、《信阳统计》、《信阳经济》以及各种普查资料的基础上,按照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和不同服务对象的需求优化资料的内容和指标,进一步提了统计资料的实用性和易读性。
(四)新闻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地位不断提升。与信阳日报、信阳晚报建立合作关系,年初在信阳日上发布了《2017年信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在信阳日报开设专栏,连续两个月专题介绍“四经普”相关知识,为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开展打好宣传攻坚战;通过新闻通稿的形式积极向信阳日报、中国信息报投放稿件20余件,树立良好的统计形象。
(五)统计宣传活动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辅助手段不断拓展。市局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宪法活动日等活动和节日,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普及统计知识,提升统计形象。9月20日,结合统计宣传开放日,设立宣传展板和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向社区群众宣传法治知识。12月4日,市局参加全市《宪法》宣誓活动,借此机会在市体彩广场集中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解答统计疑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情况
2018年,市统计局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受理、答复机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全年接受社会公众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系统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以及传真来函、电话咨询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次。均及时予以答付。全年严格按照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全部进行无偿服务,热情、周到、及时高效的服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收费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和对我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2018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领域需要拓宽。总体来说公开信息内容还不够丰富,对群众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等还未能很好涵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作用的充分发挥。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随着新形势、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的要求越来越高,个别信息公开人员理解政策还不够到位,亟待进一步学习、培训和提高。
六、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2019年,市统计局将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社会对统计信息的需要。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知晓度与参与率,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法律职责及权利义务,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充实公开内容,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背景下政府网站的发展趋势,通过信阳统计官方微博、微信等发布的官方消息,彰显其社会效应,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同时总结现有经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