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信阳市统计局
信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根据信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6911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0553个,增长115.9%;产业活动单位65572个,增加31373个,增长91.7%;个体经营户243356个(详见表2-1)。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2875个,占22.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798个,占13.7%;制造业5401个,占9.5%。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19308个,占49.0%;住宿和餐饮业28788个,占11.8%;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9142个,占7.8%(详见表2-2)。
2018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37540个,比2013年末增加22069个,增长142.6%。其中,内资企业占99.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占0.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8% ,私营企业占81.0%(详见表2-3)。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14.67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24.84万人,增长27.7%,其中女性从业人员42.12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51.28万人,增加3.31万人,增长6.9%;第三产业从业人员63.39万人,增加21.53万人,增长51.4%。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60.81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5.49万人。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1.35万人,占27.3%,建筑业18.43万人,占16.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05万人,占9.6%,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与零售24.27万人,占39.9%,住宿与餐饮业8.34万人,占13.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14万人,占11.7%(详见表2-4)。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14.8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36.0%,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64.0%。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399.9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36.4% ,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63.6%。
2018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614.2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57.2%,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42.8%(详见表2-5)。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