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息县统计局召开党纪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暨交流研讨会,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路万运主持,局班子成员和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二级主任科员邹锋和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姬飞逐字逐句分别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十一章对生活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等内容,并就领学内容展开了交流研讨,分享了学习体会。
最后,局党组书记、局长路万运进行了总结讲话。会议强调,一要在用心学纪中锤炼党性。统计干部要带头学习《条例》,原原本本反复学,新旧对照结合学,以案释纪深入学。要以案说纪强化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提高思想境界、增强党性觉悟的过程。二要在准确知纪中知行知止。要做到“知行”和“知止”,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绝不越界、不越轨,从严从实干好分内事、尽好肩上责,在知行知止中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彰显新作为。三要在对标明纪中检身正己。要坚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使自己的一言一行完全置于党纪党规要求框架内,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四要在严格守纪中担当作为。要把《条例》贯通于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站在“讲政治、绝对忠诚,守纪律、敬畏法纪,守规矩、绝对服从”的高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工作良好氛围,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队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