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依法统计,推进诚信统计,建立保障,建立保障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信息的长效机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根据《统计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要求,平桥区统计局在《平桥新闻网》上开设了“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专栏,对依法认定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失信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统计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情况等。
二、公示信息将纳入金融、工商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逐步与企业融资、政府补贴、工商注册管理等挂钩。
三、开设了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检举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平桥区统计局将依法依规认真组织查处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