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党风廉政责任意识。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社会主义道德学习教育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学习活动,坚定信念和反腐必胜的信心。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通过组织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参观学习和网络学习等形势,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责任意识。
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建立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按照《2011年光山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光统字[2011]3号)的要求,落实分解任务,细化、量化党风廉政责任目标。重点落实“一岗双责”制,将廉政建设融入统计工作中去,做到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廉政,业务工作到哪里,廉政建设就管到哪里。
三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垂范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确保全年不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四是强统计行风建设,建立党风廉政监督制度。从教育、制度、监督等多方面入手,大力加强行风建设,以防止弄虚作假为重点,不断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健全制度,完善内部机关管理,以行风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