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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发文部署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时间:2020-03-10来源:信阳市统计局 作者:办公室 点击:努力统计中...

2月25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信政[2020]4号(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正式启动。为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信阳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长、常务副市长王新会为组长,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2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信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

《通知》指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好此次人口普查,摸清我市人口家底,全面掌握当前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基础信息,有利于有效完善我市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对于科学制定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普查对象是在信阳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信阳市、现在市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信阳市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内容主要是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通知》强调,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动员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市人口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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